十多元錢的車費,打表顯示500多元,這還不算,的哥還采取言語威脅、搜身,不開車門等暴力方式,當場劫取乘客財物———去年冬天,石家莊兩名的哥曾多次瘋狂“宰客”,受害乘客多是年輕學生。
昨日,記者獲悉,石家莊市新華區法院已對該惡性案件做出判決,兩名的哥被判犯搶劫罪,其中一人被判處有期待徒刑10年。
■兩名高職學生石家莊打車遇險
2009年12月5日,家住武安的小宋和小劉要返回山東的高職技校,途經石家莊。當晚19時40分,兩人剛出石家莊火車站發現幾輛出租車在排隊等活,這時兩個的哥喊他們:“打的嗎?”得知二人要去北站后,出租車就載上了二人。車行了一兩分鐘,又上來個男子坐在副駕駛,之后車往北站開。
車到北站靠邊停下后,小宋把20元錢給了司機,司機接了錢說:“先別急,你看一下表,按上面的錢給。”這時在副駕駛的男子從懷里掏出一把一尺來長改錐敲著車門,小宋二人看了一下表顯示:507元。
“我們是學生也不容易!毙∷蔚那笄椴⑽醋嘈В緳C說:“別廢話。”副駕駛上的人拿改錐嚇唬二人。
無奈,小宋拿出八九十元,小劉也拿出一把錢給了司機。隨后司機搶走小宋的錢包,把錢包里的200多元拿走,看到里面的建行卡,問小宋里面有多少錢,小宋說有五六百元,是自己到年底的生活費。隨后出租車帶著二人找了一家銀行,逼小宋取出了卡里面的500元錢。小宋懇求說:“我就這些錢,給我留點生活費吧!焙芸燔囎叩揭粋路口,司機停下車,給了小宋一些錢,說向右轉就是北站,讓小宋二人拿行李趕緊下車。小宋一數自己被搶了415元,小劉被搶了一百多元。
隨后,兩名被搶劫學生報案。
■瘋狂的哥多次恐嚇威脅劫財
這兩名石家莊的哥張某(24歲)、趙某(31歲)不久歸案。張某交代,除了和趙某實施的這次搶劫,2009年冬天他曾經多次宰客。
警方查明,2009年11月22日9時許,張某伙同范某(在逃)駕駛出租車在火車站拉載乘客17歲的石家莊中學生小崔,當車行至某中學門前時,十幾元的車費顯示176元,張某鎖閉車門,范某以言語威脅,二人翻遍了小崔的書包,從小崔處劫取得現金280元。
2009年11月23日16時許,張某駕駛出租車在石家莊市白佛客運站拉載衡水來的乘客小張,當車行至石家莊市長途客運站售票大廳附近時,張某又采取鎖閉車門,使用警棍及言語威脅的方式搶劫現金360元。
2009年12月7日15時許,張某駕駛出租車在石家莊市火車站拉載乘客小周,當車行至石家莊開發區一中學附近時,張某采取鎖閉車門及言語威脅的手段,搶劫現金120元及手機一部。
上述被害人全是年輕學子。
■兩名瘋狂的哥被判犯搶劫罪
張某、趙某涉嫌搶劫一案,由石家莊市新華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新華區法院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法庭上被告人張某沒有委托辯護人,趙某委托兩名律師進行辯護。張某辯稱自己實施的行為不應定性為搶劫,而是出租車行業的“宰客”行為,最多是詐騙或敲詐勒索。趙某的辯護人則認為趙某的行為是強迫交易。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趙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威脅、搜身等暴力方式,當場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構成了搶劫罪。
另外,被告人張某、趙某在拉載乘客前,對于通過嚇唬乘客的方式,索要超額錢款一事是明知與合意的,二被告人鎖閉車門,適用警棍、改錐等工具,采用威脅、搜身的方式當場劫取被害人錢款,甚至逼迫被害人持銀行卡取錢,符合搶劫罪的犯罪構成,而與強迫交易罪的犯罪構成明顯相悖。
日前,法院判決被告人張某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一萬元。趙某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
【
石家莊駕校】
http://www.0311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