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通知規定,與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相關的考試費、補考費,由學員自行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納,培訓機構或教練員不得代收代交。
另外,通知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培訓機構應嚴格按照省、市規定的機動車駕駛人培訓收費標準收取培訓費,不得委托中介機構代收,嚴禁教練員代收代交。學員在未查體、辦理報名手續前,培訓機構不得收取培訓費;學員查體合格交納培訓費時,培訓機構應與學員簽訂培訓協議,明確培訓收費數額,并開具稅務發票。
通知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各機動車駕駛人培訓機構應在收費場所醒目位置設立收費標準公示牌,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文件依據和舉報電話等內容進行公示。
對于亂收費的行為,濟南市物價、交通運輸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也將建立機動車駕駛人培訓和考試收費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收費違法信息。同時構建聯合執法機制,組建聯合檢查組定期或不定期對收費和公示情況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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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駕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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