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機構應與學員簽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2017年起施行的《杭州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條例》,首次以法規形式明確學車須簽書面合同,并由該市交通、工商管理部門制定示范文本。
杭州現有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104家,2015年培訓人數超過15萬,預計到2018年的年培訓量將達18萬人。據悉,該《條例》是繼大連《駕駛員培訓管理條例》后的國內第二部相關地方法規。《條例》規定,培訓機構須建立計時制度,每個學員的理論和實際操作培訓時間每天不得超過6小時、4小時的規定學時。學員可進行學時預約并選擇教練員,培訓費用由培訓機構統一收取,并開具稅務部門監制的票據,教練員不得私自收取。
據介紹,培訓機構有責任為學員建立檔案并至少保存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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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駕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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